税务总局推100条便利办税费措施,“首违不罚”推至全国

 德广财务     |      2021-02-26 08:19:21

为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税务总局推出的10大类100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包括推出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等

为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税务总局又推出新举措。

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介绍,今年“春风行动”中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推出的10大类100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

这包括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纳税人体验师机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推出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开展小微企业“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

据了解,此次100项便民办税费举措充分回应了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今年2月份以来,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收集了3万多条意见建议,其中采纳了绝大部分需求诉求,形成了上述100条便民办税费新举措。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在会上介绍,此次“春风行动”很多亮点措施都是优化流程、精简资料的实招硬招。

比如,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超过10%等。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等,进一步降低办税缴费成本。

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已经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饶立新表示,推行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从快从简解决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降低了遵从成本,促进了税收遵从。

除了“首违不罚”推至全国外,此次“春风行动”在优化税务执法方面还有一批新举措。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世宇在会上介绍,今年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权益性审核,确认是否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纳税人缴费人负担。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

今年税务总局还将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王世宇介绍,目前各省级税务局均已制定省内统一适用的裁量基准,税务总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区域内税务局制定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比如,今年税务总局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探索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好发挥税收支持和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作用。(来源: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