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