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变更:
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
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
(4)住所变更:
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
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