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自2018年5月1日起,核定标准转变为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这里的500万元包括货物销售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营改增服务收入这两项合并计算,由于大部分小规模销售低,会计核算不健全,国家为扶持小规模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7第76号公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该政策具体操作和理解如下。
1、按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这里的销售额指的是不含税销售额,并非含税的销售额。
2、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加工、修理修配,这里的劳务指的具体是货物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是分别计算的。例如:A企业为一家建筑工程企业,按月申报增值税。1月销售建筑材料2万元、提供建筑工程服务2万元,虽然销售额一共为4万元,但是一项为货物的销售,另一项为服务的销售,应分别享受小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A企业1月份不用缴纳增值税。
3、这里的销售额是适用于开具增值说普通发票的小规模企业,并不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企业,开具专用发票的无论多少金额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例如:A企业1月销售一批货物给B企业,销售金额为1万元,因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向A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由税务机关代扣增值税;如果A企业自己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在2月15号申报期之前,自行申报增值税。
4、对于享受增值税减免的小规模企业,它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也应当一并享受减免。
5、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例如:A企业4月份发生销售收入10000万,增值税300元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 300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二、附加税金
财税2016第12号文: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扩大到按月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按货物销售劳务的加工修理修配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分别核算。
2、附加税金的优惠不仅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同样适用。
三、所得税
所得税2018年最新优惠政策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经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俗点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年纳税所得额的10%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政策的描述,其实并不是所得小规模企业并不享受这一政策,要享受这一政策的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所以说满足小型微利条件不管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企业。
2、年平均职工人数不超过80人,计算方法采用季平均法=(季度期初数+季度期末数)/2
3、年度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计算方法采用季度平均法=(季度期初数+季度期末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