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了近一年的创投业,终于在年末迎来了一股暖流。日前就业内最关注的创投基金如何交税的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了最新的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
这可谓是针对创投税收政策的顶层制度方案,尽管细则尚未出台,但可以肯定的是该项决议释放了国家对高科技创新产业的重视信号,让困扰创投行业多年的税收问题得以解决,增强了业内的投资信心,同时有机构人士也呼吁在创投基金投资的项目上市退出时也能获得政策支持,期待实施细则能明确,如何落实最为关键。
创投机构吃下定心丸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在已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
这意味着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创投基金的缴税会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而未来5年内都不会改变。关于创投税收的问题今年备受关注,源起8月份有地区提高创投基金的缴税比例和补缴所得税的事件引发的一次轰轰烈烈的讨论。
最终在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创投税负总体不增”的原则要求,针对创投机构明确了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并将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落实回应了9月6日的会议内容,提出新的针对创投企业的税收核算方式,同时再次明确将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记者采访的业内多位创投人士均表示,此次国务院的表态再一次显示出国家层面对于创投行业的重视,而降低税负有利于提高创投机构的投资积极性,加速创业创新。
中美创投创始合伙人胡浪涛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让困扰创投行业多年的税务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这个政策给创投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我认为这个政策是中国创投行业10年来的第三大推动力。”胡浪涛说,10年来对于中国创投行业而言,第一大推动力是创业板的推出,解决了创投行业退出的问题。第二大推动力是政府引导基金进入创投,成为了创投行业最主要的出资来源。
在他看来,这个政策与其说是优惠政策,不如说是让创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行业,有了这个行业的课税标准。他认为,这个政策会大大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投基金。同时,该项政策也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社会资金走向创新经济、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他还指出,政策对天使投资、早期股权投资更是利好,解决了过去按单一项目课税的问题。此前天使投资本金亏损无法扣减。
盛世投资首席执行官张洋指出,这次会议明确了基金收入性质是股息、红利和项目转让收益,而不是经营性收入,明确基金收入的性质,实际上回归了创业投资创造收益的本源,使它和经营性的企业分开。这实际上也是备案制度出台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大数据收集进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现在能够明确而严格地把创业投资和其他类型的法人主体进行分离。
特别税收优惠
面临清理压力
事实上,创投基金缴纳所得税时的核算方式困扰业内多年。按2008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文件,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税率为5%-35%。这一规定也适用于采用合伙企业形式的创投基金。
对于把创投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划入和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纳税标准,有创投机构苦笑言道,这意味着做创投和街边开超市小店的没有什么差别。也有某大型PE机构的高管吐槽,尤其是市场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好不容易有退出,此前按照35%的税率一半以上都缴税了,严重打击了LP的积极性。
而此前在实际操作层面,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各地方政府为了给创投基金减负、鼓励创投行业发展,多数选择出台地方政策将税率降为20%。
深圳某新三板挂牌PE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发文实际上起到的最大的作用是增强行业信心,但最终要看税务总局的细则出台,才是真正的影响。此次政策可以理解为将全国各地之前对于创投的税收优惠以政策形式落实了。
“以天津为例,今年率先执行对当地注册创投基金提高税率和催促补缴的文件,但是严重伤害了机构的积极性,现在几乎不会有人去天津注册新基金,杀鸡取卵的事情长远来看最终伤害的还是自身发展。”华北某新成立的PE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